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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赢,一个年代久远的美丽童话
已经记不得从何时开始了,我们这个行业流行起了这样一个动听的说法——“与供应商双赢”。大意是紧密合作,共同发展,你好我好大家好,都能赚到最多的钱。我本人至今坚信,这个说法至少阐述了一个事实背景,那就是我们和供应商都无比渴望赚到最多的钱,用斯文语言写就是"力争利润最大化"。这倒不是我们和供应商都有多么贪婪,人品有多么不好;这是资本的本质决定的。
那么“与供应商双赢”这种喜洋洋如过年吃饺子的美好局面会有吗?理论上会的。这种说法的理论基础是约翰。纳什小朋友的“博弈论”。简单说也就是平等或者优势可逆的博弈双方,都选择最利己的做法,结果绝不是最好的。这种局面称为“纳什均衡”也称“非合作博弈均衡”。那什么情况下会出现最好的结果呢?平等或者优势可逆的双方,在假设对方也会按最佳利益选择的前提下,同时做出选择,达到"双赢"。
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饺子下锅的几个必要前提和关键词。
第一,“平等或者优势可逆”,这个基本前提一旦不存在,任何一方都必然会将已有的不可逆优势不断强化,直至形成垄断性打压以榨取最大利润。还是我前面写的那句话,不是有多么贪婪或者人品有多么不好,这是资本的本质决定的。
什么是平等?没有绝对的平等,只有一定范围内的相对平等。全球范围内家乐福和尊尼获加红牌威士忌相对平等,全国范围内家乐福和五粮液相对平等,北京地区范围内家乐福和京酒相对平等。有的供应商会大喊“我差不多情况啊!可我不平等!”。那是因为你渠道不唯一,你在和超市博弈的同时还要和经营同品牌产品的其它渠道供应商博弈。你抗不住,是因为你不相信别人抗得住,你们之间出现了“非合作博弈均衡”,就不要再指望和超市吃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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